坚持系统观念,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中国生物医药市场规模呈稳定上升态势,但生物制药产业链条长、壁垒高、迭代快,从基础研发到市场推广涉及多个主体。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还存在着新药研发能力较差、医药创新同质化严重、高端药械进口占比高、医药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低、医药人才培养理念相对滞后等问题,要抢占全球生物医药技术和产业的制高点,推进中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建立起集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医药企业为主体、覆盖全产业链的生物医药创新生态系统。
建议推动高校、医院、药企组建创新联合体,提升协同攻关能力
借鉴世界先进生物医药集聚区的成功经验,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医院、大型药企优势资源,支持高校、企业、医院以共建联合实验室、临床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建立跨学科、跨领域、跨单位的创新联合体,允许科研人员以“双聘”“柔性引进”等形式在多单位开展研发,促进高校科研人员、临床医生和药企研发人员的交流,加快形成以企业和临床重大需求为导向、实验室技术成果和科研平台为源头的协同创新攻关体系,培育源头创新和基础前沿技术成果。在重要基金项目中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医院联合申报项目,加大临床研究业绩在医院等级评定、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考量比重,将临床试验项目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推动优质科研资源向转化应用方向集聚。加大医院临床试验平台建设,建议卫生健康委将临床研究工作、临床试验条件和能力评价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鼓励医院建设“产医研用”一体化的研究型医院或示范性研究型病房,对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质(GCP)的医疗机构,在资金方面给予奖励。
建议加强医药研发方向的指导,避免扎堆化同质化
目前我国新药研发大多为跟随创新,成熟靶点扎堆现象严重、同质化严重,造成临床资源、科研资金、研究人员的浪费。数据显示,2016年至2021年,我国高达63.6%的临床资源聚集在抗肿瘤药物研发,而其他领域如感染性疾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研发关注度不高。建议科技部、国家药监局、工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通过研讨会、沟通会等形式加强企业界、学术界、医疗界合作,通过制定研发指南和课题指南、优化审评程序、建立快速通道等手段,支持高临床价值的药物研发和注册,避免药物研发扎堆化、同质化的问题。
建议优化基金结构,加强生物医药领域相关投入
我国医药创新投入主要依赖药企,国家投入比重偏低,与医药创新领先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国家从两方面加强生物医药相关基金的布局。一方面,加大新药研发的财政投入,继续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并适度扩大项目资金规模,建立高效的科研基金分配、管理机制,鼓励长期、新颖、开创性的生物医药原始创新工作,避免在大型设备上过度投入和热点领域上的盲目投入。另一方面,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鼓励各地国有资本联合知名投资机构、产业集团、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生物医药投资基金,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并通过设立种子基金、创新孵化基金等各类产业子基金覆盖产业生命周期全阶段,形成覆盖临床前、临床试验、产业化全流程的产业投资体系,实现“母基金联动子基金与直投”三轮驱动,助推初创型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建议坚持应用导向,培养生物医药产业急需的复合型人才
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生物医药领域人才培养战略合作,探索设立政府、高校、生物医药企业等共建共享的人才学院。鼓励药企联合高校或者研究机构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并针对对应专业给予奖学金支持。推动高等院校面向产业需求设立医药相关课程,联合企业开展实习、实训,将传统医学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进行融合,培养“医文、医工、医理”等“医+X”复合型医药创新人才。鼓励各类职业院校加快培养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急需的工匠型、技能型人才。从而形成完整的产学研链条,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
建议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建立容错机制
提高研发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充分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建议组织部门、纪委等针对高校、科研单位、医院双肩挑干部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对在成果转化中的股权激励问题予以明确,并建立勤勉尽责容错机制,制定有关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实施细则,免予追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等创新决策中的失误责任,支持科研人员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进行改革创新、探索性试验。
建议发挥临床资源优势,建立生物医学大数据库
我国医疗机构及病例十分丰富,有巨大的临床样本量资源优势,建议由工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牵头、加快制定相关政策和数据标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医学大数据的健康发展。
建议优化生物医药集采规则,鼓励国产药品源头创新
建议医保和集采政策对国产创新药适度倾斜,给予源头创新药品一定的溢价,对于源头创新且能够带来显著临床改善的药品,基于额外获益给予二次溢价;在医院准入环节,优先考虑源头创新的国产药品,不纳入药占比考核,让更多患者使用到源头创新药品,同时也让源头创新药品获得应有的创新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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