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文风朴实,用数据来说话,用图表来说明,总结经验实实在在,分析不足实事求是。在“两院”报告中有新的亮点,有新的举措,先进事迹也很感人,我完全赞成“两院”报告。
下面,我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谈两点看法:
一是浙江省委十分重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在思想上重视,自觉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二、把“平安浙江” 建设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平台;三、把“法治浙江” 建设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途径;四、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效抓手;五、在上海世博会期间把安保工作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着力点。
二是浙江省“两院”和地方“两院”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方面,功不可没,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比如讲:2010年全国法院的案件约为1170万余件,浙江省地方法院的案件为81万件,温州市法院为88,000件。这就意味着浙江省的法官人均结案154.5件,是全国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倍;而温州市的法官人均结案数为167件,还高于浙江省法官人均结案数。尽管浙江省的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但是浙江省法官办案质量高于全国水平,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13%。
针对浙江省的办案问题,我提几点建议:一、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这个问题存在着地方差异,在东部地区更为突出。二、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三、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力度,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四、要及时把“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转变为法律,这样才有利于依法治国,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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