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退休干部刘升兰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1月11日不幸逝世,临终前委托其爱人转交党组织500元作为她交纳的“最后一次党费”。
刘升兰同志1940年4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54年5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原任温州医学院膳食科副科长、纪委监察审计处正科级干部、副处级调研员等职,1995年12月退休。
刘升兰同志工作期间,爱岗敬业,任劳任怨。退休后仍不忘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党性观念强,坚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特别是这次交纳“最后一次党费”,表现了一位共产党员对党的深厚感情,这种热爱党、忠于党的高尚情操和思想品质,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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