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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生管理
  • 作者:   供稿单位:   编辑:在在   浏览:2353
  • 教育部于329日颁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将于200591日起实行。此举动对各高校的冲击不言而喻,但我校在新《规定》出台之前,于2004年已经根据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实际运行和操作情况,成立了《学生手册》修改小组,制定标准,历经近四个月时间,分6个层次,对原有的《学生手册》进行了重新修订,经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其修订部分情况基本适应了形势的发展且修订内容与新《规定》基本吻合,所以适应情况良好。同时,新《规定》的出台,还验证了我校04年《学生手册》修改方向和理念的正确性及"时不我待"的构想。

    在学生管理方面,校党委副书记唐闻捷在接受采访时说,学校注重用法律的手段来调试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实行依法管理、落实依法治校。04年我校《学生手册》的修订是依据小法服从大法,模仿法律修改的方式进行,主要在学位授予、学籍管理、违纪处分(如处分程序、规范表述、充分尊重学生申诉权)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和修改,并对大学生是否允许结婚等问题遵循了“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处理。这与新《规定》中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学校“处分自主权”与学生“申诉豁免权”并举,取消“禁止大学生在校结婚”等修改举措是一致的。

    唐闻捷副书记认为,我校虽在适应学生工作发展的前提下先行了一步,但对照新《规定》,在某些方面或细节上,仍有要与其保持一致的地方需做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紧随新《规定》的出台,我校再次成立了由校领导领导的《学生手册》编写小组,制定详细的时间计划表,根据新《规定》“1+x”的精神及结合学校实际,对去年重新修订的《温州医学院学生手册》及涉及学生管理的相关条例、文件作相应的调整与修改(尤其对学生综合评价将进行重大调整),并进行整体的梳理。针对新《规定》增加的学生对学校处分享有申诉权的相关条款,学生处处长庄兴忠说,学校将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相关条例中增加听证的细则,接受和处理学生的申诉。新《规定》细化了作弊惩治条款,为学校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提供了依据,我校《学生手册》在“温州医学院关于考试作弊处理的若干规定”一章中也将依此做相应的调整。05年版《温州医学院学生手册》内容的调整和编写将以新《规定》为依据,同时学习借鉴其他高校好的做法,有条不紊地进行,并将于7月初定稿,于91日实行。

    唐闻捷副书记认为今后学生工作的重点仍然是要做好“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和谐发展。但管理条例如何适应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常会让学校陷入“两难”的处境。尽管如此,我校会坚定不移本着“真诚面对、科学引导、依法管理”的理念,更加“注重学生的权利”,通过“让被管理的对象直接参与管理”等方式及时协调各种不适应。

    新《规定》出台,其解读者众说纷纭。对此,唐闻捷副书记肯定了新《规定》所体现的在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下所做的修改,但认为“教育部的规定不能穷尽所有的问题,仍要因地制宜;各高校应更加自觉重视依法管理,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更加重视具有共性的难点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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