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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都市报:器官捐献 ,让爱与生命延续
  • 作者:陈恩欣    通讯员单位:附属第一医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   编辑:高拓   字数:3932   浏览:4810
  • 温州医科大学师生为遗体捐献者举办感恩追思会
    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

      温州网讯 有一种爱,让心跳不止、让生命延续。

      11月底,年仅30岁的安徽小伙刘先生,在安装电梯时,意外从高处跌落致脑死亡。面对亲人的离去,全家人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捐献他的肝、肾等器官,给其他急需的重症患者带去生命的希望。据介绍,刘先生捐献的器官,至少救助了5位重症患者。

      截至目前,我市实现人体器官捐献人数已有111人。在每一个增加的数字背后,都是一场感人的生命接力。他们走了,但仿佛从未离开过,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在延续着生命。

      “温州是道德高地,在器官捐献中,出现了很多感人的事例。”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姚庆国说,器官捐献可以挽救生命,促进医学事业发展,更是社会关爱与思想进步的体现。然而,这项事业需要长期的宣传和观念的普及,才能让社会公众知晓、理解并且接受。“在这方面,温州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全省位居前列。”

      2010年11月,我市作为浙江省首批三个试点城市之一,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截至2019年12月18日,我市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志愿登记数量达6026人,实现人体器官捐献111例,遗体捐献51例,角膜捐献543例,其中今年新增器官捐献登记数量为4137人,较2010年至2018年登记总数翻番。

     器官捐献路漫漫 最大的阻力来自社会公众的认知

      “你愿意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吗?我相信很多人面对这样一个问题都会迟疑,甚至不知所措。”姚庆国说,出现这样的反应很正常,其中有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有来自对这项工作的陌生和不理解。“我们现在做得最多的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让更多人了解和认同器官捐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

      姚庆国说,温州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市红十字会一直依法参与、推动器官捐献工作,并在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人道关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器官捐献工作的第一步,迈得却十分沉重。“我们需要承担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因为它在打破传统,挑战人们‘根深蒂固’的世俗观念。”

      2014年,为扩大宣传普及面,市红十字会邀请国家一级演员、著名表演艺术家陶慧敏担任红十字会公益宣传形象大使,她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参与拍摄《器官捐献,生命永续》器官捐献公益短片。此后,陶慧敏参演的公益宣传片和平面广告便在温州各大媒体、动车站、公交站等公共场所传播推送。而这仅仅是市红十字会宣传推动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一个动作,市红十字会还通过在全市45家二甲以上医院建立器官捐献宣传栏,成立生命关爱知识讲师团开展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知识巡讲,开展“生命礼赞——关爱生命健康百场活动”进基层活动,建立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推荐参评“温州好人”的长效机制等活动。受到宣传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对器官捐献这项工作的认知发生了转变,从原先的排斥、不理解到后来的认同和支持。

      “在电视上,我看到过很多患者家庭因为他人的器官捐献而获得新生的例子。说实话很感人,这也让我对器官捐献的工作渐渐有了改观。”现年62岁的郑先生说,刚知道器官捐献宣传内容的时候,他非常抵触。他认为,遗体要保持完整性,亲人去世本身就是件悲伤而且无法接受的事,如果再在已经离世的亲人遗体上动刀更是大不敬。“能做出这样艰难抉择的都需要很大的勇气,值得尊敬。”

      有时虽已达成口头捐献 意向却因邻里间的一句质疑而放弃

      根据规定,实现人体器官捐献一个重要的条件是:公民生前表示死后愿意捐献其器官,或者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

      伦理观念造成的抵触情绪,只是器官捐献工作推进过程中所面临压力的一部分,另一个现实问题是如何让普通群众理解并且接受“脑死亡”的概念。

      “被医学诊断为‘脑死亡’是指,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生命体征。”温州医科大学红十字“生命之光”志愿服务队的指导老师林建锋解释,在确认‘脑死亡’状态下,其实生命体还是有体温的,心脏仍会跳动,“这就让死者家属在作出是否器官捐献抉择时,面临非常大的心理压力。”

      对此,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麻陈立深有感触。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主要负责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普及与宣传,并与潜在捐献者家属进行沟通交流,指导其填写捐献志愿书、登记表以及见证等工作。

      “在对方即将失去亲人的时候开口提及器官捐献,说实话真的很难。”麻陈立说,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他不得不在病患家属最为悲伤的时候出现。然而,在刚开始那段时间,很多家属几乎没听说过人体器官捐献。在协调过程中,碰到一些情绪激动的家属,会一口回绝。

      “好几次,直系亲属都已经有口头意向,同意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表》上签字了,就是因为亲朋好友或邻里间的一声质疑,他们最终还是选择放弃。”麻陈立说,这样的情况很常见,他会觉得很遗憾,但也尊重家属的决定,这完全体现自愿这一原则,“有不一样的声音,就说明我们还有更远的路要走。”

      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影响和带动周边的人

      “我不知道您是谁?我只知道您是让我能够看见光明的人!我不知道该叫您叔叔、阿姨或是哥哥、姐姐,但我知道,您是我心底最最感激的人……”这是一封由一位眼角膜受捐者写的感谢信,在今年市红十字会、市委宣传部等多家单位联合主办的“生命之花永续——一封书信,道不尽的博爱情怀”主题宣传活动上,当它被念出来的时候,在场观众无不动容。

      姚庆国说:“每个人都有走向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如果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献上‘生命的礼物’,帮助那些需要的人们。那么,它就不是生命的终点,而是以另外一种形式继续活着。”

      林建锋说,器官捐献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事业。对于个体而言,它能够让面临器官衰竭的受捐者获得新生,同时让器官捐献者的生命得以延续;对于社会而言,它可以促进医学事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

      2014年,在市红十字会指导下,温州医科大学成立了浙江省首支器官捐献宣传志愿团队——温州医科大学红十字“生命之光”志愿服务队。多年来,通过不同形式的器官捐献宣传活动,截至目前该志愿团队已促成600份器官捐献志愿书的签署。

      今年10月,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以及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在市红十字会、温州市卫健委、温州医科大学红十字“生命之光”志愿服务队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率全国之先将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志愿登记信息纳入温州市民电子健康医保卡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捐献登记志愿者的医保卡上展现人体器官捐献专属的心型图标。

      林建锋说,器官捐献意义非常重大,但不能因此就进行人为的道德绑架,而把捐献的观念强加到他人身上。其实,每个人都会有同情心,现阶段没参与到器官捐献工作中,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同情心,或许是还没有特别的事例触及当事人的情感。“志愿服务队起到的作用就是想通过进校园、走社区等宣传活动给大家传递‘捐献’这一概念,能让更多的年轻人参与进来,并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影响周边的人。”

      让器官捐献者家属得到社会的关爱

      在基安山陵园红十字博爱纪念园的博爱纪念碑上,镌刻着一个个器官(遗体、角膜)捐献者的名字,其中有温州本地人,也有新温州人,有年迈者、青壮年,也有儿童。红十字博爱纪念园是温州市专门为纪念和缅怀这些爱心捐献者而建的,园内建有纪念碑和博爱亭。每年清明时节,市红十字会都会组织开展纪念我市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活动,以此缅怀这些奉献爱心、挽救他人生命的无私捐献者,同时也让后人永远铭记他们的善举。

      人道关怀,是市红十字会除宣传、登记、见证等工作外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2015年,市红十字会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共同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人道救助基金”,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器官捐献者家属。

      2018年,温州市把“对促进温州市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事业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纳入《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暂行规定》政策性入户范围。

      姚庆国说,器官捐献是自愿、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然而很多情况下,这些家庭因为失去的可能是家庭中唯一的孩子或经济支柱而陷入困境。他们为社会奉献了大爱,他们的家属理应得到褒奖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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