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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都市报:我市三家医院昨启动省级改革标准
  • 作者:朱斌 张新彤 郑俊杰 刘君眉    通讯员单位:温州都市报   编辑:杜珊珊   字数:   浏览:2321
  • 温都讯 昨天零时,浙江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同步启动。这意味着,这3家在温省属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将根据此次改革进行二次调整。

    根据《省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各省级公立医院、在杭部队武警医院、省级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按照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参照执行。目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暂时不变,仍实施市级公立医院价格标准。

    去年1231日晚上10点,我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参改医院开始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即市民可在参改医院享受药品(除中药饮片外)医院进价价格;同时适度提高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诊查费等医疗服务收费。(本报20131226A11版已报道)

    那么,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何不同呢?记者对比后发现,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在诊查费的上涨幅度方面低于市级标准,但在医务技术难度较高的手术、麻醉等费用上的上涨幅度较市级标准要高。一位在温省属医院财务科负责人认为,两者相比,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更为精准,更能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调整后,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的

    医疗服务费用价目表

    诊查费(含挂号费、药事服务成本)

    普通门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调整为10/次,住院诊查费调整为15/日。(急诊挂号诊查费、法定假日挂号诊查费、双休日挂号诊查费加收1/次)

    专家门诊诊查费调整为副高14/次、正高16/次、省级名中医28/次、国家级名中医58/次。

    护理费

    特级护理费调整为5/小时,等级护理费调整为20/日,精神病护理调整为35/日,其他护理费相应调整,按次计费的按特级护理费调整幅度调整。

    治疗费

    (包括病理检查、精神心理卫生检查、康复检查评定收费)

    按平均30%幅度调整。其中口腔科治疗、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按10%幅度调整。介入治疗按25%幅度调整。放射治疗、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连续性血液净化、血液及淋巴系统治疗、血液病毒灭活等项目价格不作调整。

    手术费

    平均按30%幅度调整。其中口腔手术按15%幅度调整。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按35%幅度调整。

    调整后,温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的

    医疗服务费用价目表

    诊查费(含挂号费、药事服务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为10/次,急诊、留观诊查费调整为15/次。(方便门诊按普通门诊诊查费)

    专家门诊诊查费调整为:副高15/次、正高20/次、市级名中医30/次、省级名中医40/次、国家级名中医70/次。

    住院诊查费调整为15/日。

    儿童(14岁以下)门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在以上相应诊查费基础上增收2/次。

    原挂号费预收制度进行调整:原预收门诊挂号费10调整为预收门诊诊查费20元,就诊后多退少补

    护理费

    特级护理为5/小时,等级护理调整为20/日,精神病护理调整为28/日,其他护理费作相应调整。

    治疗费

    治疗项目原则上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30%,口腔治疗在现行基础上上调10%,血透、腹透诊疗项目价格暂不调整。

    手术费

    暂定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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