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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教育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有深厚文化根基
  • 作者:崔华前    通讯员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   编辑:邵子伊 姚君蕙   字数:2601   浏览:949
  •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求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贵和尚中”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智慧,夯实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深厚文化根基。

        “天人合一”夯实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文化根基

        中国古代贤哲提出“通天下一气耳”,认为“气”是化生万物的本原、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并由万物同根同源、本质相同延展出“天人合一”主张。先秦时期,道家强调“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相互平等、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儒家认为“天人同德”,倡导“以德配天”,追求“天人合德”。先秦以降,董仲舒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天人感应”等论断,认为人与自然外形相似、内在感通、有机统一,奠定了“大一统”的思想基础。北宋哲学家张载提出“天人合一”概念,强调“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主张“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认为人与自然是统一整体,大自然是人类的朋友。程颢提出“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王阳明提出“天地万物本吾一体”,都主张“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思想彰显了中华民族的大格局、大视野、大情怀,蕴含人与自然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合理因素。马克思提出,“人靠自然界生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恩格斯提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自然的看法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内在契合,对于克服天人对立的错误观点具有重要启发。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赋予“天人合一”思想以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时代内涵,分析了工业文明背景下传统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加速了对自然资源的攫取,打破了地球生态系统原有的循环和平衡,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现状,必须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认为“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应该“共生共存”,强调“只有更好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才能守护人类健康”,倡导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时要求科学处理保护环境与发展生产力、自然价值与自然利益、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辩证关系,注重保护生物多样性。

        “道法自然”夯实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文化根基

        中国古代贤哲主张,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必须合乎自然之道。道家倡导“道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认为“道”虽化生万物,但从不强制万物,而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表现出自然无为的自信大度,从反面警醒人们“不知常,妄作凶”,“强梁者不得其死”,认为如果违背自然规律强作妄为,就会招致恶果。自然是指顺乎本然、自然而然;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不硬性强为、任性妄为。“道法自然”旨在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易经》中说“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杂家提出“因性任物而莫不宜当”等,也都旨在倡导遵从和效法自然,不以人力干涉万物的自然生长。

        “道法自然”思想彰显了中华民族顺天应人的价值理念,蕴含着尊重自然、遵循规律的合理因素。马克思提出,“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恩格斯提出,“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道法自然”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内在相通,对于解决违背规律、破坏自然而造成的生态失衡问题具有重要启示。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赋予“道法自然”思想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时代内涵,强调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引用“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一语,倡导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警醒人们,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

        “贵和尚中”夯实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文化根基

        “和”是不同质的调和、多样性的统一、差异性的融合。中国古代贤哲把“和”视为万物生长的必要条件,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万物各得其和以生”,高度肯定“和”的重大价值,强调“和,故百物皆化”,奉行“和而不同”、“和为贵”的价值准则。“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等脍炙人口的民间俗语,说明“贵和”价值取向在中华大地上已深入人心。为了实现“和”的理想,古人提出“尚中”方法论。“中”即不偏不倚。儒家认为“过犹不及”,提出“允执厥中”、“叩其两端”、“执两用中”等守中方法。道家从“反者道之动”出发,倡导“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尚中与贵和相连,尚中是贵和的内在要求、致和的根本途径,贵和是尚中的价值支撑、致和是尚中的理想目标,故而中国古代贤哲提出“中和”范畴,肯定“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尚中就要适度,懂得适可而止。中国古代贤哲把尚中原则运用于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反对“竭泽而渔”,主张“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要求“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要让大自然休养生息。

        “贵和尚中”思想彰显了中华民族贵重和谐的价值追求,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良性互动的合理因素。恩格斯提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贵和尚中”与恩格斯的观点内在相融,对于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启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赋予“贵和尚中”思想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内涵,引用“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一语,生动阐明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引用“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一语,警醒人们,过度开发也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迫使野生动物迁徙,增加野生动物体内病原的扩散传播,要求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与健康的基础”、“最公平的公共产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作者系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本文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年常规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重要论述研究”[22CCG29]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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