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主要承担学校公共卫生、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心理教师主要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心理辅导活动课教学和科研、接受学生个体当面咨询和热线咨询等工作。温州全市中小学要按在校生数600∶1的比例配足专职校医,寄宿制学校须配备专职校医2名以上。各级各类学校须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心理教师1名,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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