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实验动物中心普通级环境设施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自2009年4月以来运行5年期已满,日前特向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申请换证工作。3月25日上午,实验动物中心顺利通过普通级环境设施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省级专家组验收。
专家组由省科技厅条件与基础研究处处长周锦红、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立仁等一行7人组成,杭州师范大学教授王世贵任专家组组长。专家组在听取了我校实验动物中心主任陈锡文所做出的5年期满工作汇报后,进行分组检查,一组现场查阅换证材料,查看检测站出具的动物实验室检测报告,核查实验报告及各项原始工作和实验记录,一组现场查勘普通级环境设施。通过检查,专家组评定:实验动物中心有较强的管理意识,能按规范开展各种检测工作,各类实验记录齐全。专家组对中心五年来的运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校实验动物中心顺利通过普通级环境设施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验收。
据悉,根据《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从事实验动物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须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我校茶山校区1500平方米普通级环境设施于2003年建成,当年11月取得普通级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2009年4月到期换领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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