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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遵守“廉十条” 辅导员开展廉洁教育
  • 学工部召开队伍建设会议并出台《辅导员廉洁守则》
  • 作者:王闽 李琦   供稿单位:学生处   编辑:沥小森   浏览:3305
  •     近日,学工部组织召开了队伍建设会议,结合新印发的《温州医学院辅导员廉洁守则》对辅导员进行了廉洁教育。

    《温州医学院辅导员廉洁守则》共十条,简称“廉十条”,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要求,结合我校辅导员工作实际制定的,内容包括辅导员遵守党纪国法,坚持正确导向,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在工作中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办事,按照规定使用学生工作经费,扎实履行岗位职责,杜绝营私舞弊,谋求私利等。“廉十条”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切实推动惩防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帮助辅导员廉洁自律,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服务学生,从而建设好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
    辅导员是学校服务学生最直接的窗口之一,辅导员的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到学生对我校的整体印象。我校辅导员坚持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秉承真诚面对、科学引导、依法办事的工作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学生办实事。2011年,学工部修订了《温州医学院本专科学生辅导员考核办法》,对辅导员进行学生、学院、学校三位一体的考核。其中,学生评议的分数占总分的50%,并且新增了辅导员向学生述职的环节,使得辅导员能够充分接受学生的监督。此外,学工部还不断完善学生专项经费使用、学生评奖评优和勤工助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先后完善出台了《温州医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温医〔2011〕50号)和《温州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温医〔2012〕31号)等,从制度上加强监控,确保辅导员在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展现良好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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