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201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出,党代表大会代表在大会召开期间的权利和职责是:
1、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2、在同级党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与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3、在同级党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4、了解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5、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7、参加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8、受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同级党的委员会的委托,完成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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