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代表团:
中国共产党温州医科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21年1月中旬举行。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代表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党代表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提升学校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现就征集中共温州医科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提案征集范围
1.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 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计划,充分发挥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二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体系,深入推进“清廉医大”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 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学校“十四五”规划以及学校高水平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 其他涉及学校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 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集要求
1. 提案内容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党代会职权范围。
2. 提案内容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提案主要由三部分组成:(1)案由即提案主题;(2)案据即提案的基本依据,包括对事实的阐述和问题的剖析;(3)建议方案即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方法。
3. 提案须由一名党代表提出,并至少有两名党代表附议。
四、有关组织工作
参与提案征集是党代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渠道。各党委、党总支,各代表团要动员广大党代表以主人翁精神,积极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提案质量。
提案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党委、党总支及代表团,各代表团初审后将提案交至同心楼501室。联系人:徐依成、林婕;电话:86689711。
中共温州医科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案组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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