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命名“浙江省文明单位”,我校附属口腔医院榜上有名。在3月7日举行的温州市新命名省级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吕朝晖为该院党委书记林丽霜授牌。
附属口腔医院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把该项工作列入“十三五”规划目标。医院坚持当好文明创建的实践者,将文明创建与自身建设深入融合,凝练了“家·学·善·廉”口腔特色文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两学一做”等主题宣传教育,引导全院职工坚定理想信念,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文明使者;坚持当好道德风尚的引领者,开展“四亮五比六创”活动,选树“立足岗位、争优创先”十美先锋,深化“道德讲堂”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与林川镇溪坦文化礼堂开展“四千结对”共育共建,深入开展学雷锋等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了“微笑工程”唇腭裂慈善救助、“流动的口腔医院”、适龄儿童免费窝沟封闭等多个医疗慈善品牌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坚持当好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积极动员全院职工以及家人从自身做起,讲文明、树新风,带头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和医护从业准则,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塑造了良好的文明单位形象。
据了解,2017年省级文明单位评选经历了书面申报、台账检查、单位走访、现场汇报等市级初评和抽查审核、意见征求、网络公示等省级复评环节,最终在全省范围内创成文明单位392家,其中温州51家。附属口腔医院是温州市此次新命名的22个省级文明单位之一,这也是该院继2014年获得市文明单位之后的又一标志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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