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校发布《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将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24日至27日为预报名阶段,主要安排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10月10日至31日为正式报名阶段,所有考生均可进行报名,两个阶段报名同样有效。招生考试将于今年12月26日至27日举行。
另悉,根据国家招生文件精神,我校招生政策进行了五方面调整,即: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2016年转入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医学长学制学生纳入硕士生招生录取程序,且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未进入该系统的学生不能录取;由于国家学位点调整,我校今年起不招收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位;新设“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招生计划将在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报考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名现场确认时间由以往的国家统一规定改为由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临床医学类专业为我校热门专业,报名人数多,竞争强,研究生院招生负责人建议有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考生一志愿报考。另外,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为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我校将于9月22日至26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学校相关负责人将在线回答广大考生提出的问题。
新闻链接:2017年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2016年首先实施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等相关改革措施,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意见》明确提出了五方面的改革措施:第一、推进分类考试;第二、改革初试内容;第三、强化复试考核;第四、充分发挥招生单位录取主体作用;第五、加强监督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