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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
  • 作者:章毓林   供稿单位:纪委、监察处   编辑:陈伟   浏览:3070
  • 1030下午,学校在同心楼六楼会议室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仇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仇毅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落实好“两个责任”作出具体部署。近日,学校党委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精神和要求,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明确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中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要求,并相应提出落实“两个责任”的各项保障措施。同时,《意见》提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副职根据工作分工,承担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见》还要求附属医院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医院院长对医院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

    仇毅强调,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思想认识,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执好纪、问好责、履好职,细化目标、落实任务、强化监督。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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