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分党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方案》(浙组通﹝2016﹞27号)及学校“两学一做”实施方案的精神与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对象
各党支部书记
二、轮训内容
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支部书记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识和能力。
三、轮训组织和方式
组织:本次轮训由党校、分党校组织实施,其中党校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各分党校要结合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建设方面短板有针对性开展不少于一天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
方式:主要听取专题报告讲座;各分党校可结合实际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培训。
四、轮训的相关要求
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好集中轮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轮训工作,强调遵守轮训纪律,做好本单位集中轮训资料归档整理,确保轮训有序有效。要在集中轮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分党校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系列支部书记培训课程,拓展和深化支部书记“两学一做”轮训成果,实现支部书记教育培训常态化。要及时总结轮训中好的经验、做法,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将择优、整合上报省教育工委。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员将轮训负责人和参训人员名单(附件2)于6月27日前报送学校党校办公室。
2.各参训人员自觉遵守集中轮训纪律,集中轮训将安排考勤,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事先向轮训负责人书面请假,考勤结果将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核运用。轮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需填写轮训学员总结表(附件3),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员统一收齐并于9月14日前交至学校党校办公室。
联系人:阮晓丹、梁栋,邮箱:zzb@wmu.edu.cn,联系电话:86689712(779712)、86689711(779711)。
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温州医科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6年6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