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附一院继7月19日行政中层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后,8月15日下午,医院党委再次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
会上,医院党委书记潘景业带领班子成员原原本本研读了《问责条例》第一至十三条全部内容。潘景业指出,《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制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问责条例》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承担“何种责任”“谁来问责”“问什么责”“问责谁”,以及“问责的方式”“如何追究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认清形势,适应“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新常态,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问责条例》成为医院进一步扎紧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会上还组织学习了今年2月27日起施行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
院长周蒙滔在会上强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问责条例》。并以贯彻《问责条例》为契机,强化问责意识,发挥表率作用,更加自觉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推进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更加自觉地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以行促知、知行合一,让《问责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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