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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晚报:40岁女子戴阿芬捐献遗体给温医大
  • 人家问她为何做出这个决定,她回答:别人帮助我,我也帮助别人
  • 作者:陈晓琴    通讯员单位:新闻中心   编辑:江叶龙 卞成德   字数:   浏览:2124
  • 10月27日上午11时05分医生对她做了眼角膜捐献手术;10月29日15时,温州医科大学为她举行了遗体捐献仪式。

    她叫戴阿芬,今年40岁。她在20多岁时萌生捐献器官的想法,在去年不幸降临,患上恶性黑素瘤后,毅然决定捐献遗体。

    她的坚持说服了最初反对的妹妹。戴阿芬生病时得到很多人的帮助,她曾说:“我没怎么读书,不会说什么大道理。我就觉得,别人帮助我,我也帮助别人。”

    右肩膀长了颗“黑痣”

    被确诊为恶性黑素瘤

    戴阿芬今年40岁,生活在瑞安。父母早年去世,仅有一个妹妹戴小燕。

    戴小燕说,姐姐身体一直不太好,时常小病不断,但她对生活充满热情,身边拥有一群要好的姐妹淘。

    去年3月8日,戴阿芬发现她的右边肩膀上长了颗“黑痣”,越来越大,而且她一直发烧。她去上海做了检查,被确诊为恶性黑素瘤,即一种皮肤癌。

    因为经济条件有限,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戴阿芬很吃力。身边很多好友以及爱心人士都帮助筹集爱心款。她在上海、温州等地总共做了4次化疗、2次放疗,本来预计只有几个月的生命,延续到了今年10月27日。

    在治疗期间,戴阿芬萌生了捐献遗体的念头,但却遭到妹妹反对。戴小燕说,虽然觉得姐姐的想法很好,确实是帮助社会好做法,但作为亲人,却还是有点接受不了。戴阿芬不顾家人的反对,独自联系瑞安市红十字会等机构,了解相关事宜。

    戴小燕说,姐姐的思想一直很前卫,在她20多岁的时候就萌生过捐献器官的想法。姐姐一直说,她的病很少见,目前也没有很有效的治疗方法,她希望能通过捐献遗体的方式,让医生找到更多治疗的方法,让以后跟她得同样疾病的人,不会这么痛苦。“生前也有很多好心人帮助姐姐,她说这是一种回报社会的方式。”戴小燕说。

    面对人家问她为什么要捐献遗体,戴小燕说姐姐曾这样说过:“我没怎么读书,不会说什么大道理。我就觉得,别人帮助我,我也帮助别人。”

    面对姐姐的坚决,最终戴小燕同意了。

    签下遗体捐献志愿书

    成瑞安第5位遗体捐献者

    今年3月31日,在妹妹的见证下,戴阿芬签下了《浙江省遗体(组织)角膜捐献志愿书》。“她说,想趁着她还清醒的时候把这件事情确定下来。”戴小燕说。

    半个多月前,戴阿芬的病情急剧恶化,进入昏迷状态,说不了话,吃不了东西,在药物的维持下保持生命体征。从始至终,戴小燕一直陪伴在姐姐的身边。戴小燕说,姐姐那时候很痛苦,清醒的时候就会跟她说“不要治了,太痛苦了”。

    10月27日上午11时05分,戴阿芬停止了呼吸和心跳,医院为她实施了眼角膜捐献手术。同时,在家属及温州医学院医生的护送和见证下,她的遗体被送往温州医科大学。10月29日15时,温州医科大学为戴阿芬举行了遗体捐赠仪式。戴小燕、瑞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医务社工、医科大学师生来到现场,为她默哀、敬献鲜花。她的躯体,将继续“存活”在世上,奉献于医学研究。

    据瑞安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戴阿芬是瑞安市红十字会自2010年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第5位遗体捐献者和第9位角膜捐献者。“把人体器官捐献给别人,让别人的生命得以延续,也是自己以另一种方式存活下去。”瑞安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卢月丽说,以前人们对这件事很忌讳,近年来,随着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捐献事例不断增多。

    原文链接:http://news.66wz.com/system/2017/11/05/1050402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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